Luar's Flash Playground:轉載是等同盜版的行為(指名道姓版)
轉載是等同盜版的行為(指名道姓版) (28-04-2005)

Blog从来不是私人东西,私人东西叫日记,不会公开(自恋狂除外),公开了就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你一言一行都对其他人有影响的。你敢写一篇煽动文章放在Blog,然后说是私人东西,叫国家不要拘捕你?

28-4-2005 補充
本來我認為要厚道一點,希望有關人士自律,但該人士竟然認為:

Blog是个人的东西,
集合器是公众的东西,
这本来就是两码事,
我认为集合器自己要先管好自己。
就像有的人说话总爱带个干字,你能够要求人家不讲吗?你能要求一个,你能要求两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集合器本身要进步,对于加入后的Blog,是不是可以有过滤功能呢?等等。

由flydream於28-04-2005發表

按下放大我必須嚴正地指出這隻害群之馬,怎樣污染MXNA,這個RSS Feed放在Flash組,但9成以上文章都是離題,轉載文章而且不限制RSS字數,一個完全漠視網絡禮儀,還理直氣壯而不臉紅,說什麼要人家修改聚合器來遷就自己,聚合器是你自己加入,不是人家迫你,這樣一個所謂Flash Blog,憑什麼資格加入MXNA聚合器,現在還敢大言不慚!

大家希望維持一個好的MXNA,請向MXNA投訴:

To: mxna@macromedia.com
Subject: MXNA Chinese Feed is full of OT article pollution
From: 你的名稱 <電郵@地址.com>
Date: Sun, 24 Apr 2005 16:24:56 +0800

Hello MXNA,

I am a daily reader of MXNA, however, I feel MXNA value is highly degraded recently because of the open-and-uncensored feed submission policy.

Some of the Chinese feed in MXNA are off topic, long article copy from other site, RSS feed do not excerpt the article. The most serious case is:

http://weblogs.macromedia.com/mxna/index.cfm?query=byFeed&feedId=445
&feedName=%E9%87%87%E8%91%9B
His entire articles are long and off topic to Flash category.

I sincerely hope that you would consider taking some action to remove such RSS and keep a health environment in MXNA.

Regards,
你的署名

25-4-2005 補充
不是針對翻譯文章(這是大陸國情需要),針對那些連中文都轉載的站點。

24-4-2005 原文
我經常看到大陸的網站/Blog非常喜歡完全轉載別人的文章,有些雖然保留了原文作者的資料連結等,但我認為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值得鼓勵,因為:

  • 網頁這樣媒介的特點是什麼?當然是Hyperlink,為什麼不只用一個連結連到對方網站;
  • 這些轉載當然事先沒有取得作者同意;
  • 浪費資源,作者網站已經有文章,你正是浪費自己網站空間;
  • 影響作者網站瀏覽率和因為減少用連結打擊他的Pagerank(我覺得這不太重要,但對某些人來說,是生死悠關的大事);
  • 如果你喜歡一篇文章,想方便自己查閱,又怕別人網站有天會消失或死了,最好儲存一份,或者多善用那些免費網摘服務,例如:365Key
  • 如果你的Blog喜歡收集別人東西,不如去用美味書籤del.icio.us更適合,而且也方便了別人;
  • 最重要一點,當原文作者發現文章有不足之處作出更新時,被轉載的地方當然沒有可能會更新了,這引致兩個問題:一、讀者誤看了過時舊文章,二、讀者會因為舊文章的錯誤大罵作者低水平時,那還是轉載者最好不要保留原文作者的資料連結,免得原文作者名聲無端受影響。

其他參考文章

本文章由發表。
意見
"; print "沒有意見。
 "; } ?>
  • 嗯,技術文章轉載就真係問題好大.不過D小說或者娛樂方面嘅新聞我覺得就無乜大礙。不過總體來講都係唔好轉,用Hyperlink方式係最適合不過……

    潇洒於24-04-2005發表

  • 你的书我在书店里翻过,从中也有不少国外持术文章的影子,请问翻译算不算转载呢,我从不转载文章,但大陆这边许多想学FLASH的英文不太好的占大多数。许多台湾的书知所以畅销我想大多也是因为此吧。
    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多见谅!:)

    egoldy於24-04-2005發表

  • 我早料到有人會說翻譯文章的問題,我對此沒有意見,我針對的是中文文章竟然也來隨意轉載

    luar於24-04-2005發表

  • 支持,有时我也会转载别人的文章,以后不干了

    harry於25-04-2005發表

  • 以前也喜欢转,不过现在几乎都是原创了:)嘿嘿

    aw於25-04-2005發表

  • 现在网络广告肆意,如果你只贴链接有些人连看都不会看.

    我喜欢开源的东西自己做的东西也开源,网络发展的会很大一部分就是资源共享,如果中国古代那些高深的武功不是大家都喜欢藏着掖着的话估计现在也不会是跆拳道和柔道的天下了~~

    转载没有什么不好,有段时间我想找一首WIN95光盘里带的MTV "good time"到处都找不到,最后还是在一家台湾小学的网站上下载到的....我并不鼓励那些转载了别人东西不署名的这样的人不道德.

    由Mimosa於25-04-2005發表

  • 为什么不可以转载哦,就是少转载,有些地方有些好的老文章,原文件都找不到了,有些文章还不完全了,好东西消失的太快了
    创作共用协议
    http://www.creativecommons.cn/licenses/by-nc-sa/1.0/

    由N神於25-04-2005發表

  • 你的见解很好,不过我能转载你的这篇文章吗?我的意思是,在作者允许的条件下,应该可以转吧。

    由soapy於25-04-2005發表

  • 翻译转英文和转中文又分别么?文贼是不论语言的

    jloy於25-04-2005發表

  • 原则上要鼓励原创。
    只要作者同意,转载也未尝不可,好的看法得到推广和共享也是快乐的事情。

    由null於26-04-2005發表

  • 我明白 Luar 的意思,我曾經想找一些寫程式的技術文章,去 google.com 一翻,不找中文的還好,一找下來,十篇文章,十篇都相同(當然存放在不同的網站),根本就找不到想要的東東,最後還是放棄,主攻英文的網站/頁算了。

    由Tat於26-04-2005發表

  • 这种想法过于狭隘了吧~
    BLOG这种个人创作的东西,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自己而写(至少我写WEBLOG纯粹是为了自己而写)
    适当转发一些自己认为有保留价值的东西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比较没意思的是一个BLOG没有任何原创,全是剪报一般的摘抄,而且也不标明出处~

    rainshow.Net於26-04-2005發表

  • keso每天就是用365key收集自己喜歡的文章,跟所有人分享...
    嘿,又多一個blog提及keso

    luar於26-04-2005發表

  • Blog是个人的东西,
    集合器是公众的东西,
    这本来就是两码事,
    我认为集合器自己要先管好自己。
    就像有的人说话总爱带个干字,你能够要求人家不讲吗?你能要求一个,你能要求两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集合器本身要进步,对于加入后的Blog,是不是可以有过滤功能呢?等等。

    flydream於28-04-2005發表

  • Can Creative Commons solve part of the problem?

    由sim_irv於28-04-2005發表

  • 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由guest於29-04-2005發表

  • 我不支持!!!!每个东西都有两面,不要太片面的去看一个东西。就好比如人,你不只看别人一个小缺点,而扩大的盖住了他的最大优点。当然这个比喻有点难懂,就像你打领带一样,可能有好多种玩法,你总不能要求人家一定要那样打吧。别人爱吃什么东西,爱怎么样的吃法,你总不能叫人家不要那样吃吧,人家喜欢那样吃,你管得着吗,,本来网络就是自由的,在blog的本质没有变的情况下,偶尔收藏,转载别人精品有何不可呢,就像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的收藏家一样。我觉得上面某些人的观点都有些极端了。

    由ranbluer於30-04-2005發表

  • 对于你把我的文章如此贴出,我想问
    1.你是不是也在转载我上面的东西而且制成图片?你有通过我的同意吗?
    2.你的投诉的做法我没意见,但你凭什么要求别人如此做呢?MXNA是属于你的吗?
    3.你在给我的Blog写时希望我自律,OK,这个也没问题,我完全接受。但我希望你注意一点,言论自由。你不是法律,你没有资格来要求我怎么样,我想你也没有资格来要求别人如何?
    4.你说Blog不是私人的东西,那么你的意思你这里的文章也不是你私人的了?是否,那你谈合盗版?
    5.我的文章我想写什么应该没有必要向你汇审批吧,我写不写煸动的文章那是我的事,就像我今天在你这边写的这些东西一样,你可以把它删除,也可以把它贴出去。或许你可以把我原本的意思编辑过再贴出来。

    flydream於30-04-2005發表

  • 言论自由,取舍自由。

    由不犯法的情况下,做爱做的事,於30-04-2005發表

  • 在聚合器说些吃喝拉撒的事,或随便转载别人文章确实影响阅读。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可以保留在自己硬盘上,不比你贴出来,好像是你写的一样

    由feynman於30-04-2005發表

  • 作為中國人, 是否應盡每一分力去提升國家市民的「公德心」呢?

    有時法律沒有清楚明白地寫明不許這樣那樣, 那是否就代表可以在規例灰色的地方任意妄為? (如果你答是, 那麼你的道德價值觀何存?)

    不管是否在互聯網還是在現實生活上, 人做事時應該依從的, 不是依從死板的法律, 而是應該依從良心, 做利人利己的事, 不做任何對其他人帶來負面影響的事

    有人在上面發表「要解决这个问题,集合器本身要进步,对于加入后的Blog,是不是可以有过滤功能呢?」
    是否在未有過濾功能前, 你就可以任意妄為?
    假設有一個新國家剛剛成立, 法律還未定下, 又假設這新國家約需一星期去定立「殺人是犯法」的法律, 那麼你是否可以在殺人犯法的法律定立前四處去殺人?
    法律要改進, 同樣人亦要自律

    由Unreality泡影於07-05-2005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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